
申請破產本應是債務重組、重獲新生的機會,但為何頒令後,收數公司的滋擾電話、威嚇信件,甚至上門騷擾仍然不斷?很多人誤以為一紙破產令就能杜絕所有追討,但現實是,在法律的灰色地帶與呈請的「空窗期」中,不法收數行為往往變本加厲,甚至禍及家人,令人徬徨無助。
本文將為你提供一份終極自保法律全攻略,從釐清合法追討與非法威嚇的界線入手,逐步拆解5大官方投訴渠道的申請細則、證據要求及跟進流程,並深入剖析破產令的真正法律效力。無論你正處於哪個階段,本攻略都能助你掌握主導權,依法終止所有不法騷擾,真正保障自己與家人的安寧。
一、破產後仍被追數的殘酷現實:為什麼破產令不是「即時防護罩」?
許多債務人以為,只要成功申請破產,所有追數行為就會像按了暫停鍵一樣立即停止。但實際情況往往比想像中複雜得多。
1.1 破產令的法律效力:它保護什麼?不保護什麼?
根據香港《破產條例》(第6章)第114條,一旦高等法院正式頒布破產令,所有針對破產人的民事訴訟及追討行動均會自動中止。這包括:
- 債權人不能再向你發出律師信或入稟法院。
- 收數公司不能再直接致電或上門向你追討。
- 法庭執達主任不能查封你的財產。
然而,這個「保護罩」並非即時生效,也不是萬能的。 實際上,破產令頒布後,仍有以下幾個常見的「漏洞」讓追數行為繼續發生:
| 漏洞 | 說明 |
| 空窗期 | 從你提交破產呈請到法庭正式頒布破產令,通常需要數週至數個月。這段期間,追數公司仍可合法追討。 |
| 無抵押債權人 | 破產令只約束無抵押債權人(信用卡、私人貸款等)。如果有抵押債務(如汽車貸款、物業按揭),債權人仍可收回抵押品。 |
| 欺詐性債務 | 如果債權人指控你以欺詐手段取得貸款(例如使用虛假文件),該債務可能不受破產令保護,債權人可繼續追討。 |
| 非正規收數公司 | 很多收數公司並非持牌放債人,它們不受破產管理署直接監管,因此可能無視破產令繼續滋擾。 |
1.2 真實案例:破產後仍被追數的慘痛經歷
個案一:張先生的「空窗期」噩夢
張先生於2025年3月提交破產呈請,等待法庭頒令期間(約45天),某財務公司委託的收數公司每日致電超過20次,並上門在其住所大門貼上「欠債還錢」的大字報。張先生報警後,警方表示「民事債務糾紛」難以介入,直到他出示破產呈請書副本,警方才協助記錄。最終,他在破產令頒布後第10天,仍然收到該公司的追數信。
個案二:李小姐的家人被騷擾
李小姐成功申請破產後,某收數公司轉而致電她的母親和妹妹,聲稱「如果不代還款,就會影響李小姐的破產程序」。李小姐的母親因不堪騷擾,一度出現焦慮症狀。李小姐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後,對方才停止聯絡其家人。
這些案例說明,即使法律上已獲保護,實際操作中仍需要主動出擊,才能真正停止騷擾。
二、釐清界線:合法追討 vs 非法威嚇(附七種必須報警的行為)
當你正處理破產追數投訴時,最重要的一步,是清晰分辨哪些是債權人合法的權利,哪些是收數公司過界的非法行為。
2.1 合法追討的法律基礎與程序
首先要明白,追討欠債本身是合法的民事行為。在香港,正規的追討程序有清晰的法律軌道:
- 電話或書面提醒:債權人或其委託的收數公司可以致電或寄信給你,提醒你還款。
- 律師信:若你未有回應,債權人可委託律師發出正式追討信(Demand Letter),列明欠款金額及還款期限(通常7-14天)。
- 入稟法院:若你仍然不還款,債權人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HK$75,000以下)、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取得法庭判決。
- 申請破產或扣押財產:債權人勝訴後,可申請將你破產或查封你的資產。
然而,一旦你提交破產呈請,法律上就啟動了「破產停止追數」的保護機制。 所有債權人都不應再直接向你追討,而是必須向你的破產案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或外聘的會計師)申報債權。因此,任何繞過受託人、直接向你本人施壓的行為,都可能已偏離了正規的法律程序。
2.2 七種必須立即報警的非法追數行為
當破產追數公司的行為超越了溝通界線,變成威嚇與騷擾,就可能觸犯刑事法例。如果你遇到以下七種情況,這已不再是民事糾紛,而是需要警方介入的刑事案件,你應立即報警處理:
| 行為 | 說明 | 相關法例 | 最高刑罰 |
| 1. 人身安全威脅 | 任何帶有恐嚇成分的言論,例如「斬你全家」、「知道你仔女在哪間學校讀書」,或暗示會對你或你的家人造成身體傷害。 | 《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刑事恐嚇) | 監禁5年 |
| 2. 刑事毀壞 | 在你的住所或公司門外淋紅油、塞鎖匙孔、刮花大門或車輛等。 | 《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 監禁10年 |
| 3. 公開張貼個人資料 | 將附有你相片、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欠債詳情的大字報張貼在公眾地方,意圖令你名譽受損。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 | 罰款100萬及監禁5年 |
| 4. 冒充執法人員 | 追數人員自稱是警察、法庭執達吏或其他公職人員,意圖用虛假身份向你施壓。 |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條 | 監禁6個月 |
| 5. 滋擾第三方 | 不斷致電你的公司、家人、朋友或鄰居,向他們披露你的債務狀況,甚至要求他們代為還款。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 視乎情況 |
| 6. 非法禁錮 | 以任何方式阻止你離開住所或工作地點,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 《刑事罪行條例》第41條 | 監禁7年 |
| 7. 深夜或頻密電話騷擾 | 在凌晨等不合常理的時間反覆致電,或使用「響一聲即收線」的方式進行疲勞轟炸。 | 《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 | 可被罰款 |
2.3 真實案例對照表
| 情況 | 是否合法? | 應對方法 |
| 你欠款$50,000,銀行每月寄一次月結單提醒。 | ✅ 合法 | 正常還款或協商 |
| 收數公司每日致電20次,並在凌晨2點來電。 | ❌ 非法 | 記錄證據,報警 |
| 收數公司致電你的上司,說你欠債不還。 | ❌ 非法 | 向私隱專員投訴 |
| 你已提交破產呈請,收數公司仍致電你本人。 | ❌ 非法(空窗期除外) | 出示呈請書副本 |
| 收數公司在你家門口貼上「欠債還錢」大字報。 | ❌ 非法 | 拍照,報警 |
✅ 小結:即使正面對破產被追數的困境,你依然擁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學會分辨合法的法律程序與非法的威嚇手段,是你保護自己與家人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線。
三、5大官方投訴渠道全攻略(附證據準備清單)
面對棘手的破產追數投訴問題,許多人或許會感到手足無措。其實,只要掌握正確方法,並且準備好充足證據,就可以透過官方渠道有效制止因破產而被追數的滋擾。這部分會詳細拆解整個流程,由證據準備開始,再逐一介紹五個主要的官方投訴機構。
3.1 第一步:準備無可反駁的法律級證據(附工具包清單)
在正式提出任何關於破產追數的投訴前,最關鍵的一步是搜集證據。俗語說「口同鼻拗」,在處理投訴時,客觀、確鑿的證據就是最有力的武器。
必須準備的4類證據:
| 證據類型 | 具體做法 | 注意事項 |
| 通話錄音與訊息記錄 | 將所有騷擾電話進行錄音;完整截取WhatsApp、SMS訊息,確保顯示對方號碼、日期、時間。 | 香港法律容許通話一方錄音,不需對方同意。 |
| 信件與實物證據 | 保留所有追數信件、大字報正本;拍照時連同周邊環境(如門牌)一併拍下。 | 切勿自行銷毀或清理現場,應先報警。 |
| 時間與事件日誌 | 準備一本記事簿,詳細記錄每次騷擾的日期、時間、對方電話號碼、對話內容、有否證人。 | 建議使用Excel或手機備忘錄,方便整理。 |
| 證人資料 | 記錄目睹騷擾過程的同事、家人、鄰居的姓名及聯絡方式,並詢問他們是否願意作證。 | 證人可提高投訴可信度。 |
📎 追數滋擾記錄工具包(建議自行製作)
你可以建立以下表格,逐項記錄:
| 日期 | 時間 | 方式(電話/上門/訊息) | 對方公司/姓名 | 電話號碼 | 對話內容摘要 | 有否威嚇 | 證人 |
| 2026-04-01 | 22:30 | 電話 | 永利收數 | 5123 4567 | 聲稱「知你住邊,小心家人」 | 有 | 無 |
3.2 渠道一:香港警務處(牌照課及刑事調查隊)
當追數行為超越了一般滋擾,升級至刑事層面時,報警是直接和必要的做法。
適用情況:
- 刑事恐嚇(如「放火燒你屋」)
- 刑事毀壞(淋紅油、塞鎖匙孔)
- 冒充執法人員
- 非法禁錮
報警流程:
- 如果正在發生暴力事件,立即撥打999。
- 否則,前往就近警署報案,帶同所有證據(錄音、相片、日誌)。
- 向警員清晰說明事件經過,並指明哪些行為已構成刑事罪行。
- 索取報案編號(例如CCRN編號),以便日後跟進。
警方的後續處理:
- 案件會轉交牌照課(針對持牌放債人)或刑事調查隊(針對嚴重刑事罪行)。
- 調查時間由數週至數月不等,視乎複雜程度。
- 完成調查後,警方會將證據交予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
💡 實用貼士:如果警員最初認為是「民事糾紛」,你可以明確指出對方行為已涉及刑事恐嚇或毀壞,要求記錄在案。
3.3 渠道二:公司註冊處(放債人牌照組)
對於由持牌放債人(即坊間大部分的財務公司)引發的追數問題,公司註冊處的放債人牌照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投訴渠道。
適用情況:
- 不恰當的追收手法(如深夜來電、粗言穢語)
- 向諮詢人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債務
- 收取過高利率或費用
投訴方式:
- 郵寄: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 公司註冊處放債人牌照組
- 傳真:2869 4155
- 電郵:crs@cr.gov.hk
後續影響:
- 每一宗經核實的投訴都會被記錄在案,影響該放債人的牌照續期申請。
- 若投訴記錄過多或性質嚴重,牌照組有權拒絕續牌,對追數公司極具阻嚇力。
3.4 渠道三: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
如果你的債權人是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等認可機構,那麼香港金融管理局就是你的投訴對象。
適用情況:
- 銀行委託的收數公司在破產令頒布後仍然騷擾你。
- 銀行未按照《銀行營運守則》監管其委託的第三方。
投訴方式:
- 網上表格:https://www.hkma.gov.hk/chi/consumer-protection/complaints/
- 郵寄: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2期55樓 香港金融管理局
- 熱線:2878 1378
流程與時間線:
- 提交投訴後,約5個工作天內收到確認信。
- 金管局會向相關銀行索取資料及內部報告。
- 調查需時約3至6個月,複雜個案可能更長。
- 完成後你會收到書面回覆,交代調查結果。
⚠️ 注意:金管局不處理個人賠償問題,但若發現銀行有系統性違規,會指令其糾正。
3.5 渠道四: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PCPD)
在追數過程中,濫用個人資料是極為常見的違規行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專門處理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投訴。
常見違規例子:
- 向你的同事、鄰居或家人披露你的欠債情況。
- 將你的個人照片、身份證號碼張貼在公眾地方或社交媒體。
- 在你已提出破產呈請後,仍不斷利用舊有資料進行聯絡。
投訴方式:
- 網上表格:https://www.pcpd.org.hk/tc_chi/complaints/enquiries_complaints/enquiries_complaints.html
- 郵寄: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大新金融中心13樓
- 熱線:2827 2827
處理流程:
- 公署首先嘗試調停,促使雙方和解。
- 若調停失敗或案情嚴重,會展開正式調查。
- 證實違規後,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停止相關行為。
- 整個過程由數星期到半年不等。
3.6 渠道五:向債權機構自身投訴
除了向外部監管機構求助,直接向最初的債權機構(例如銀行或大型財務公司)的投訴部門作出正式投訴,有時也是一個快捷有效的方法。
適用情況:
- 收數公司是該債權機構委託的。
- 你希望快速停止滋擾,而非追究刑責。
投訴信範本(簡化版):
致:[銀行/財務公司名稱] 投訴部門
日期:
本人 [姓名],身份證號碼 [XXXX],於 [日期] 獲法庭頒布破產令(案件編號:[XXXX])。
然而,貴公司委託之 [收數公司名稱] 仍於 [日期] 以 [電話/上門/訊息] 方式騷擾本人,內容包括 [具體描述]。此行為已違反《破產條例》及《銀行營運守則》。
現附上證據(錄音/截圖/相片),請貴公司立即停止一切追數行為,並書面確認。
本人保留向香港金融管理局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進一步投訴的權利。
此致[簽名]
💡 實用貼士:建議使用掛號信或電郵發送,保留發送紀錄,以便日後跟進。
四、破產如何從法律上終止追數?了解效力與自保策略
4.1 破產令的法律效力:真正的「停止追數」保護罩
根據香港《破產條例》第114條,一旦高等法院正式頒布破產令,所有針對破產人的民事訴訟及追討行動均會自動中止。這包括:
- 債權人不能再向你發出律師信或入稟法院。
- 收數公司不能再直接致電或上門向你追討。
- 法庭執達主任不能查封你的財產。
但要注意:破產令只約束無抵押債權人。如果你有抵押債務(例如汽車貸款、物業按揭),債權人仍可收回抵押品。
4.2 呈請後「空窗期」的自保策略
在正式提交破產呈請之後,直到法庭頒布破產令之前,會存在一段時間上的「空窗期」(通常約4-8週)。部分債權人或追數公司明白時間無多,可能會在這段期間加劇追數行為。
你可以採取以下4個實際策略:
策略一:正式通知所有債權人
當你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書並獲取蓋印副本後,應立即將副本以郵寄或電郵方式發送給每一位債權人及其委託的追數公司。這份文件是官方證明,證明你已啟動法律程序。雖然它不具備破產令的強制中止效力,但大部分正規的金融機構收到通知後,都會按內部程序暫緩追討行動。
策略二:meticulous 地記錄所有追數行為
準備一本記事簿或使用手機應用程式,詳細記下每一次追數來電的日期、時間、對方姓名、所屬公司以及對話內容,特別是任何帶有威嚇或騷擾成分的言論。這些詳細記錄,在你需要就破產追數行為向相關機構投訴時,將會成為非常有力的證據。
策略三:接聽電話時的標準回應話術
在接聽追數電話時,應保持冷靜。清晰地告知對方:
「本人已於 [日期] 向高等法院提交破產呈請,案件編號為 [XXXX]。根據《破產條例》,所有追討行動應立即停止,請聯絡破產管理署或我的受託人。如有任何疑問,請書面聯絡,本人不會再就此事進行電話對話。」
然後,你可以直接掛斷電話。你不需要與他們爭論或作出任何新的還款承諾。
策略四:尋求受託人協助
將持續被追數的情況,告知獲委派處理你個案的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或外聘會計師)。受託人可以向相關債權人發出正式信函,重申在破產程序期間,所有通訊和追討行動都必須停止。這對於正規的債權機構有一定約束力。
五、尋求專業協助的陷阱:提防非律師「事務所」的誤導與潛在風險
當您面對棘手的破產追數投訴,自然會想尋求專業協助,但市面上聲稱能助您處理破產追數的機構,質素卻極為參差。在壓力之下,很多人容易墮入一些非律師「事務所」的陷阱。
5.1 警惕名稱誤導:「XX事務所」不等於「律師事務所」
首先,我們必須釐清一個關鍵概念:「XX顧問事務所」或「XX理財事務所」的名稱,不代表它就是「律師事務所」。在香港,所有正規的律師事務所都受到香港律師會的嚴格規管,律師的專業操守、服務質素以至收費都有清晰指引,並且設有專業彌償保險,為客戶提供保障。
然而,那些非律師「事務所」並不受此類專業團體監管,它們在法律服務的灰色地帶運作,其職員未必具備法律專業資格,服務質素與可靠性都沒有保證。
5.2 服務聲稱與殘酷現實的對比
這些「事務所」常以「一站式」、「全包辦」等宣傳口號,聲稱能為您處理所有繁複的破產程序。現實卻往往存在巨大落差:
| 聲稱 | 現實 |
| 「代辦破產呈請」 | 實際上只是「陪同」你去排隊、交文件,關鍵步驟仍需你親自完成。 |
| 「代表上庭」 | 非律師沒有資格代表你出庭,最終你仍要獨自面對法官。 |
| 「終止所有追數」 | 他們的方法無非是教你自己寫信通知債權人,與你自行處理無異。 |
5.3 最嚴重的風險:被教唆作出虛假陳述
尋求這類非正規服務,最嚴重的潛在風險,是可能被教唆作出違法行為。為了讓客戶在破產後能保留更多收入,部分不良「事務所」可能會建議您向破產管理署主任作出不實的陳述,例如:
- 虛報需要供養並無其事的家人。
- 誇大日常開支(如租金、交通費)。
- 隱瞞海外資產或收入。
請務必警惕:這種行為屬於作出虛假陳述,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根據《破產條例》第131條,最高可處罰款及監禁。一旦被揭發,不但會影響破產令的解除,更可能面臨檢控,為本已困難的處境雪上加霜。
5.4 如何選擇正規的法律服務?
要避免誤墮陷阱,選擇服務時必須小心查證:
- 查核律師資格:透過香港律師會網站(https://www.hklawsoc.org.hk)查核該機構是否為已註冊的本地律師事務所。
- 直接提問:「屆時會否有合資格的律師代表我上庭?」「服務費用是否已包含所有法律代表工作?」
- 比較收費:正規律師事務所的收費結構清晰,通常分為「諮詢費」、「呈請費」、「出庭費」等,不會有隱藏收費。
- 尋求免費輔導:如果你經濟困難,可以考慮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熱線:2548 0803)或明愛向晴軒(熱線:3162 0200),他們提供免費及保密的債務輔導服務,並可轉介合資格的律師。
六、投訴後石沉大海?獨家【投訴追蹤時間線】助你掌握進度
提出破產追數投訴後,最令人焦慮的莫過於等待。以下為你拆解四大主要機構的後續追蹤時間線。
6.1 警務處:投訴後續流程與時間預估
| 階段 | 需時 | 備註 |
| 立案及提供案件編號 | 即日 | 報警後即可取得CCRN編號 |
| 初步調查 | 1-4週 | 警方會聯絡雙方錄取口供 |
| 轉交律政司 | 4-12週 | 視乎案件複雜程度 |
| 律政司決定檢控 | 2-8週 | 不一定會提出檢控 |
💡 實用貼士:你可以主動致電負責警員查詢進度,並提供新證據(如有)。
6.2 公司註冊處:調查流程與對牌照的影響
| 階段 | 需時 | 備註 |
| 收到確認信 | 2-4週 | 書面確認已收到投訴 |
| 要求對方解釋 | 2-6週 | 牌照組會向放債人發出查詢 |
| 審視證據及回覆 | 4-8週 | 完成後會書面通知你結果 |
| 記錄在案影響續牌 | 續牌時(通常每年) | 投訴記錄會影響續牌審批 |
6.3 金融管理局:由初步確認到調查報告的流程
| 階段 | 需時 | 備註 |
| 初步確認 | 3-5個工作天 | 電郵或書面確認 |
| 向銀行索取資料 | 2-4週 | 金管局會要求銀行提交內部報告 |
| 詳細調查 | 3-6個月 | 複雜個案可能更長 |
| 發出調查報告 | 6-9個月 | 你會收到書面回覆 |
6.4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程序及預期成果
| 階段 | 需時 | 備註 |
| 初步審查 | 2-4週 | 決定是否受理 |
| 調停階段 | 4-8週 | 嘗試促成和解 |
| 正式調查(如需) | 3-6個月 | 發出執行通知 |
| 完成 | 6-9個月 | 你會收到書面結果 |
七、關於破產及追數的常見問題(FAQ)
Q1:申請破產後仍被追數,我該如何應對?
這通常發生在遞交破產呈請後,但法院還未正式頒布破產令的「空窗期」。你可以:
- 保持冷靜,清晰告知對方你已入稟申請破產,並提供案件編號。
- 詳細記錄對話的時間、對方公司名稱、職員姓名和對話內容。
- 將破產呈請書副本發送給所有債權人及收數公司。
- 如果對方持續騷擾,立即循官方渠道投訴或報警。
Q2:如果我已提出投訴,但收數公司變本加厲,我該怎麼辦?
有時候,在提出投訴後,部分追數公司可能變本加厲,企圖在你放棄前施加更大壓力。這時候:
- 不要退縮,將所有新騷擾行為詳細記錄下來。
- 利用新證據去更新你之前提交的投訴個案(向警務處、公司註冊處等)。
- 如果騷擾已構成刑事恐嚇,立即報警。
Q3:我的家人會因為我欠債而被追數嗎?他們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從法律層面來說,債務是屬於個人的。只要你的家人沒有為你的債務簽署任何文件擔任擔保人(Guarantor),他們就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為你還款。你的家人應對的方法:
- 清晰告知對方:「我不是債務人,也不是擔保人,請停止聯絡我。」
- 記錄所有來電和對話。
- 如果滋擾持續,他們可以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或報警。
Q4:投訴收數公司會否遭報復?如何保護自己?
保護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將整個過程規範化和透明化。你所有的行動都依足正式程序,並且留下詳盡證據。因為任何後續的報復行為,本身就會構成新的、而且可能更嚴重的指控證據,讓該收數公司承受更大的法律和牌照風險。一個有系統的證據記錄和正式的投訴流程,就是你最強大的護身符。
Q5:破產管理署會主動介入處理非法追數問題嗎?
不會。破產管理署的主要職責是依法管理破產人的資產和處理整個破產程序,並非執法機構,所以他們不會主動介入或調查非法的破產追數行為。但是,你仍然應該將持續被追數的情況,告知獲委派處理你個案的受託人。受託人可以向相關債權人發出正式信函,重申在破產程序期間所有追討行動必須停止。至於處理騷擾和威嚇等非法行為,最直接和有效的渠道始終是香港警務處。
Q6:我已經破產,但收數公司要求我簽署「還款承諾書」,我應該簽嗎?
絕對不應該。根據《破產條例》,一旦破產令頒布,你不能再自行還款給個別債權人,所有還款必須透過受託人統一處理。如果你私下簽署還款承諾書並還款,這可能構成「偏好還款」(Preference),受託人有權追回該筆款項,並可能對你的破產解除造成負面影響。正確做法是:告知對方聯絡你的受託人,並將任何書面要求轉交受託人處理。
Q7:破產後,我的強積金(MPF)會被充公嗎?
不會。根據《破產條例》第40條,強積金權益(包括累算權益及供款)不屬於破產財產的一部分,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無權動用你的MPF來償還債務。你可以在破產期間繼續工作及供款,退休時仍可領取。
八、結語:你不是孤軍作戰,法律是你的最強後盾
破產後的追數騷擾,對身心都是一種煎熬。但請記住:法律站在你這一邊。破產令不是一張廢紙,而是法庭賦予你的法律保護。那些無視法律、繼續非法滋擾的收數公司,終將面臨監管機構的制裁甚至刑事檢控。
本文提供的5大官方投訴渠道、7種必須報警的行為、證據準備清單及投訴追蹤時間線,希望能幫助你從混亂中找到方向。最重要的一步,是主動出擊——不要啞忍,不要退縮,將每一次騷擾化為證據,循正式渠道投訴到底。
如果你正處於困境,今天就行動起來:
- 記錄下一次滋擾。
- 撥打東華三院熱線 2548 0803 或明愛向晴軒 3162 0200 尋求免費輔導。
- 或諮詢香港律師會轉介的合資格律師。
你值得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法律,會保護懂得運用它的人。

